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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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关于2016年6月29日
关于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编制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建筑节能建筑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其中,绿色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重庆知二、市城设委实施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乡建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关于指导思想、经开区 、编制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建筑节能建筑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绿色目标任务均值 。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重庆知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 、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高新区 、万盛经开区 、
三 、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规划目标 、基本原则 、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两江新区、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 ,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
